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卖给别人了,别人把款项转给你股东名下(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法人也是股东自己),之前股东垫款给公司,分录做的是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付款-股东
现在卖商标得款项私下转给股东了,分录做 借 其他应付款-股东 贷 预收款项——某某公司 行吗? 开票给对方了 分录做 借 预收款项——某某公司 贷 其他营业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这样整体行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2 | 提问时间:2022 05/13 15:08
你好同学,这样是可以的哈。
2022 05/1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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