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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材料日常核算。20xx年10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事项,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1.10月3日,公司从A企业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为6500元。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2.10月8日,从B企业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8000元,增值税为1040元。全部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3.10月12日,从C公司购进甲材料2000立方米,单价300元;乙材料500立方米,单价200元;共支付运杂费500元。增值税进项税91000元。材料尚未验收入库,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注:运杂费按照体积进行分摊)。 4.10月2日,生产车间生产A产品领用甲材料16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乙材料4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材料甲材料500元。
84785013 | 提问时间:2022 05/09 16:53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 05/0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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