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建造固定资产1.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长江公司应生产需要,决定用自营方式建造一厂房。相关资料如下:(1)7月5日,购入工程用专项物资200万元增值税额为26万元,该批专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用银行存款付讫。(2)领用上述专项物资,用于建造厂房。(3)领用本单位生产的水泥一批用于工程建设,该批水泥成本为4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4)领用本单位外购原材料一批用于工程建设,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3万元。(5)7月至10月,应付工程人员工资2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5.8万元。(6)10月31日,该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估计可使用20年,估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要求:(1)计算该厂房的入账价值。(2)计算2021年度该厂房应计提的折旧额。(3)编制长江公司2021年度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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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06 14:16
1)计算该厂房的入账价值
200+40+10+20+5.8=275.8
2022 05/06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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