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红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红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6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以100箱自产M品牌红酒换入一套酿酒设备。M品牌红酒生产成本1200元/箱,不含增值税平均销售价格1800元/箱,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2400元/箱。(2)将500箱自产N品牌红酒移送自设在本县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用于销售。N品牌红酒生产成本600元/箱,该门市部对外销售400箱,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900元/箱。(3)将30箱自产新型红酒作为福利发给职工。该新型红酒生产成本1500元/箱,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红酒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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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01 17:49
你好,(1)以100箱自产M品牌红酒换入一套酿酒设备。M品牌红酒生产成本1200元/箱,不含增值税平均销售价格1800元/箱,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2400元/箱。
已知:红酒消费税税率为10%,
消费税=2400*100*10%=24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100*13%=13400
2022 05/0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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