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发出原材料成本为300000元、支付加工费169500元(含增值税),支付消费税5000元、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甲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
要求:分别做出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直接用于出售两种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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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04/29 10:40
同学你好
收回加工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300000
贷,原材料300000
2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0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一进项19500
贷,银行存款169500
3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4
借,原材料45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450000
直接用于出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300000
贷,原材料300000
2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0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一进项19500
贷,银行存款169500
3
借,委托加工物资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4
借,原材料455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455000
2022 04/2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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