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供应商签署了一份采购合同12万,由于供应商对其中4万的商品不能供货,但已经开具12万发票给我司,对方财务要求:我方继续打款给对方,完成12万交易,再另行签署一份4万合同给我司,我司开具4万发票给对方,对方打款4万给我司,是否可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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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2 04/27 16:30
您好,是不可以,让对方开红字发票把多余的冲回,不要虚开发票
2022 04/2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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