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有一辆二手车,现在这辆二手车要出售,卖给个人,请问公司方面怎么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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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2 04/27 13:59
1、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价款*17%,除向个人销售外,可以开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
销售金额/(1 4%)*4%*50%。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3%);应纳税额=销售额×2%。
2022 04/2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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