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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2018年至2021年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8年11月1日,东方公司与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规定:东方公司收购甲公司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的30%,收购价格为650万元,收购价款于协议生效后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股权协议生效日为2018年12月31日。‌‏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8年12月25日分别经东方公司和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2019年1月1日,A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2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9年1月1日,东方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收购股权价款650万元,并办理了相关的股权划转手续。‌‏(2)2019年5月1日,A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如下: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3)2019年6月5日,东方公司收到A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4)2019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420万元。2019年6月5日,东方公司出售商品一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26 22:59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的答案
2022 04/27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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