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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北京某公司职员赵某,2020全年在该公司收入不超过6万元,2021年因表现优异,工资上涨。2021年前九个月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3000。生计费6万元。专项扣除2600元,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父母年满60岁。10月份起赵某工资调整为21000元,其他不变。已知2021年前八个月,赵某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零元,要求计算赵某9月,10月,11月分别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2 04/24 14:57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9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3000*9-60000-2600*9-3000*9)*3%-0=198 10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3000*9+21000-60000-2600*10-3000*10)*3%-198=462 11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3000*9+21000*2-60000-2600*11-3000*11)*10%-2520-660=560
2022 04/2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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