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老师,我想问一下:合同结算,合同负债,预计负债这三个科目的具体区别。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2 04/24 11:47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合同负债”, 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计入“合同负债”科目。需要注意的是,计入“合同负债”科目的金额是不含增值税金额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7年修订)》的规定,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互相抵销。 “合同结算” 科目,为了实现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而设置的一个科目(企业也可以设置其他类似科目),以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这样的话,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贷方余额,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2022 04/24 11:50
1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