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16年6月1日从B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20000元,增值税税率13%,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付款条件为:3/10、N/20,现金折扣中不包括增值税,企业采用总价法核算。要求: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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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24 10:22
借 原材料200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20000*0.13
贷 应付账226000
10天内付款
借:应付账226000
贷:银行存款226000*(1-3%)
财务费用226000*3%
2022 04/2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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