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32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5万份股票期权。其行权条件为:(1)2017年年末,可行权条件为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2018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2017年~2018年两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2019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2017年~2019年三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2%;(2)每份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6元。行权价格为3元/股;(3)2017年末,净利润增长率为16%,甲公司预计2018年有望达到可行权条件。同时,当年有2人离开,预计未来无人离开公司。2018年末,净利润增长率为12%,但公司预计2019年有望达到可行权条件。2018年实际有2人离开,预计2019年无人离开公司。2019年末,净利润增长率为10%,当年无人离开;(4)2019年末,激励对象全部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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