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将A材料加工成B材料,B材料属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企业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发出A材料计划成本120000元,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2)用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税金等共32210元,其中增值税额2210元,消费税额13000元。3)B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计划成本136200元。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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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22 23:50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2 04/23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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