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主要承包建筑劳务的有建筑资质的公司,项目上发生的招待费,福利费都记入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招待费/福利费”,后期都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了,那这些费用汇算清缴的时候怎么进行纳税调整呢?纳税调整都是对期间费用纳税调整!要调整的话是:方案一、直接把这2费用合并到期间费用里面的福利费/招待费调整吗,那建筑公司办公室就几个人,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里面管理人员的工资基数没多少,那像福利费都是调增了!方案二、是把主营业务成本里面的这2个费用从主营业务成本提出来,该福利费以项目上的人员工资为基数算(因为项目上工人多工资多基数大),但是这样就也同时调整了主营业务成本啊,主营业务成本汇算清缴准许调整吗,纳税调整填哪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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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2 04/22 07:22
同学你好,采用方案二,调整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2022 04/22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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