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1口购兴而安
安装的生产用设备,买价400万元,进项税52万
元,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运费50万元,
增值税4.5万元,装卸费5万元,保险费6万元,安装
挪用生产用原材料10万元,其购进时的进项税额为
1.3万元,领用企业的产品用于安装,产品的成本为
16万元,计税价为20万元,消费税率为10%,2019
年12月1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要求:写出各时间点上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2 04/20 09:01
借在建工程46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6.5
贷银行存款517.5
2022 04/2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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