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进生产用甲材料—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 000元,支付运输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10 000元;
(2)购进生产用乙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50 000元,支付运输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8 000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农产品一批,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100 000元,支付运输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5 000元;
(4)销售商品—批,货已发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400 000元,支付运输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20 000元;
(5)将上月外购乙材料移送本企业装修职工食堂,账面成本70 000元。
若月初留抵税额10 000元,则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为( )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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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22 04/19 20:59
当月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00000*0.13+10000*0.09+150000*0.13+8000*0.09+100000*0.10+5000*0.09+20000*0.09-70000*0.13=50270
当月销项税是400000*13%=52000
应交增值税52000-10000-50270=-8270
2022 04/1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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