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门生产并销售商品混凝土,选用简易计税法计算增值税,4月份业务如下:(1)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不含税购买价格30000元;(2)3月份购进的一批生产原料由于保管不善已经毁损,不含税购买价格20000元;(3)向A工程公司销售混凝土,含税售价为123600元,另外收取包装费(含税)1030元;(4)向B装修公司销售混凝土,不含税售价90000元;要求:计算乙公司4月份应交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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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19 14:38
你好!
业务1
进项税额30000*13%=3900(不考虑)
业务2
进项税额转出20000*13%=2600(不考虑)
业务3
(123600+1030)/1.03*3%=3630
业务4
90000*3%=2700
2022 04/1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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