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1. 东盛机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4 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进 A 材料用于应税项目,税控发票注明价款 8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 104 000 元 (2)购进 B 材料用于应税项目,税控发票注明价款 3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 39 000 元 (3)从国外购进隔离工作服用于应税项目,关税完税价格 1 000 000 元,取得了海关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关税率 20%。 加工费,取得了税务代开的增值税发票。 (5)销售车床 20 台,取得不含税收入 4 000 000 元。 (6)将 1 台自产的专用车床作为投资给 A 公司,成本 300 000 元,本企业和其他企 业均无同类车床。 (7)销售积压不用的原材料,取得含税收入 11 300 元。 (8)将与(5)销售的同样车床2台与鞍山钢铁公司的钢材交换,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价款 4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 52 000 元。 要求: (1)计算当期的销项税额。 (2)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2 04/19 13:52
廖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业务如下: 1、购进材料,进项税额104000元 2、购进材料,进项税额39000元 3、进口购进材料,增值税金额=关税完税价格*增值税税率=(1000000*(1+20%))*13%=156000元 5、销售,销项税额=4000000*13%=520000元 6、没有同类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7、销售材料含税收入11300,销项税额1300=11300/(1+13%) 8、业务5的机台,每台20万元,销项税额52000元
2022 04/19 14:1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