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A公司是一家生产厨具的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份购货情况如下:
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取得了专用发票,列明价款20 000元,税额2600元。另支付运杂费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材料已入库,货款已经转帐支付。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取得了普通发票,列明金额10 300元,另支付运费400元,材料已入库,货款已经支付。
3、以物易物销售,用产品换入设备,双方分别开出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200 000元,税额26000元。
4、购进在建工程(办公楼改扩建)需用的钢材,取得了专用发票,列明价款100 000元,税额13 000元,钢材已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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