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个人给公司提供软件服务,签订了5万的合同,发票是我个人去税务局代开的,5万我也收到了,那20%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公司给吗,我需不需要出 支付方先替我出,我还要还给支付方? 当时没谈过 现在如果说是公司没缴 我也不缴 税务局查到是会罚公司 还是我个人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2 04/15 11:05
罚款是罚公司,补交是由你。应交个税=50000*(1-20%)*30%-2000=10000
2022 04/15 11:2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