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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怎样才可以计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2 04/15 10:20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根据上述规定,符合税法规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分为两种:一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是形成可摊销的无形资产。费用化的研发费用是在费用化当年实现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是在摊销当年实现加计扣除。
2022 04/1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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