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台风造成一批库存材料毁损,实际成本70000元,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9100元。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由保险公司赔偿50000元。其余损失由企业承担。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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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07 19:00
你好,由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进项税额不需要调整。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70000
贷:原材料
借:其他应收款50000
营业外支出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022 04/0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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