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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2019年7月初,该企业“原材料”账户余额为135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方余额为11 961.4元。7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4日,向乙企业采购A材料,买价110 000元,增值税为17600元,运杂费1600元(其中,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运费1000元,增值税为90元),货款共计129 290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计划成本为110 000元。 (2)15日,向丙企业采购B材料4000千克,买价150 000元,增值税为24000元,丙企业代垫运杂费2400元。货款共计176 400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收到。 (3)25日,向丙企业购买的B材料已运到,并验收入库。B材料单位计划成本为38元。 (4)28日,向乙企业采购A材料,发票等结算凭证尚未收到。材料已验收入库,计划成本为60000元。 (5)31日,上述A材料发票等结算凭证仍未收到。 (6)31日,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本月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38000元,其中,生产产品领用396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45000元,厂部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05 16:53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 04/0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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