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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甲企业为一家居民企业,本年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8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5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5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1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广告费420万元、业务宣传费40万元。要求:计算本年度甲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合计额。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04 09:15
花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1)甲企业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800*5‰=14       甲企业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15*60%=9  所以,甲企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9万  (2)甲企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限额=2800*15%=420    实际发生420+40=460 所以,甲企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420万 本年度甲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合计额9+420=429
2022 04/0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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