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区A酒业有限公司2020年7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高粱4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每吨收购价2500元,共支付收购价款100000元;当月生产白酒全部领用(2)研发部开发生产的一种新粮食白酒,小批量生产2吨。用于广告样品使用1吨,赠送某单位1吨。已知该白酒无同类产品价格,生产成本每吨3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3)生产销售啤酒4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500元,销售的同时收取包装物的押金40000元;(4)销售散装粮食白酒6吨,含税单价每吨5850元,每吨收取包装物押金1130元,全部款项存入银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问题:(1)该公司2020年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该公司2020年7月应缴纳的消费税;(3)该公司2020年7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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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22 04/03 13:36
你好!
业务1
进项税额=40*2500*10%=10000
业务2
2+1+1=4(吨),定额消费税=4*2000*2*0.5=8000
利润=4*3000*10%=1200
组成计税价格=(4*3000+1200+8000)*(1-20%)=16960
销项税额:16960*13%=2204.8
消费税=16960*20%+8000=11392
2022 04/03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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