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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有以下问题帮我看下:1.总部购进材料70元(不含税),出口销售100元,则退税 70*0.13=9.1元 2.总部购进材料70元(不含税),卖给分公司80元(不含税),分公司100元出口,则对于总部来讲,交增值税(80-70)*0.13=1.3元,对于分公司来说,退税 80*0.13=10.4元,则站在总公司角度,增值税这块10.4-1.3=9.1元,是一样的,麻烦帮看下,是不是有误,谢谢
84785010 | 提问时间:2022 04/01 11:27
丁小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没错的,因为两种方式,总分公司本身就是一个整体,中间中转一下不影响整个增值税税负的
2022 04/0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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