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按照这个政策是:=100×12.5%×20%+(120-100)×50%×20%=2.5+2=4.5或100*2.5%=2.5 20*10%=2,合计:4.5。
现在的优惠政策:
=100×12.5%×20%+(120-100)×25%×20%=2.5+1=3.5或100*2.5%=2.5, 20*5%=1,合计:3.5。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3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