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A公司计划把原本的股东b和c变成为d公司和e公司持股的,前股东以前有借款给A公司的,A公司变更前是没有溢价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实收资本为0元,那么结合以上的情况,税务局还会要求根据前股东曾借款给A公司了(A公司还未还清的),那么变更的时候该股东需要缴个税吗?
如果是要交个税,那是以借款的金额缴还是以借款的利息计算缴纳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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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2 03/31 15:46
您好!如果核定要交,是按利息来交。
2022 03/3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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