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将销售部门使用的一批电脑作为职工福利发放。该批电脑购进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依法抵扣了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1.3万元。已知,该批电脑已经计提折旧1万元,电脑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2021年9月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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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2 03/30 16:32
学员您好,该转出的进项税额=(11.3-1)X0.13=1.339
2022 03/3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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