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日,出售本企业2018年12月31日购入的旧机器2台,该机器属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原值25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发生清理费用3000元,已库存现金支付,取得残料价值收入12000元,不含税售价20万元存入银行。8.12日,销售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20万元,增值税额15.6万元,货款已收到。9.15日,将产品一批用于福利部门,产品实际成本48000元,该产品的市场售价(不含税)59000元。10.16日,某单位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部分产品退货,退回部分产品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额13000元,已收到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单,尚未付款,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1.18日,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本企业自产产品,市场售价(不含税)30000元,实际成本21000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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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3/30 01:07
你好,题目要求做什么?
2022 03/30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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