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收到税局推送的这个政策,可能符合条件未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10%或15%,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您可能符合加计抵减条件,详情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感谢您对新疆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请问我们去年开的机械租赁票可以享受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建筑#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2 03/29 10:42
享受这个政策的属于现代服务,填写加计扣除声明就行。
2022 03/2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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