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3000元,另收取包装物租金678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A.113000÷(1+13%)X13%=13000(7)B.(113000+6780)÷(1+13%)X13%=13780(7)C.113000×139=14690()D.(113000+6780)X13%=155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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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3/25 11:03
你好,应该选择A,包装物押金是需要以后还回去的。如果不需要还的,也是需要计算销项税额的。
2022 03/2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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