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代加工的a材料,并支付运杂费支付加工费以及增值税和消费税完工收回b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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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3/22 11:24
同学您好,如公司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5000元,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15000元,共支付增值税1870元、消费税4000元。委托加工的B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1.发出委托加工的A材料
2.加工完成支付费用
3. B材料验收入库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你好
1.发出委托加工的A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25000,贷:原材料 25000
2.加工完成支付费用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0,贷:银行存款 16870
消费税,借 :应交税费—消费税 4000,贷:银行存款 4000
3. B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25000+ 15000,贷:委托加工物资 25000+ 15000
2022 03/2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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