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1年暂估了10000的差旅费,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10000),贷其他应付款-暂估(-10000);二、22年1月到了8000,账务处理:①借管理费用-差旅费(-8000),贷其他应付款-暂估(-8000),②借管理费用-差旅费8000,贷其他应付款-员工8000。三、22年3月确定余下的发票不会到了,账务处理:其他应付款-暂估2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0。以前分录是否正确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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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3 | 提问时间:2022 03/21 16:44
你好 ; 你实际差旅费是多少金额的。 你21年暂估了1万 ; 那你实际是 8000 是吗 ?
2022 03/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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