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21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货运收款,并且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9% ,价税合计200元;收取价外收入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与乙货运企业共同承接一-项联运业务, 收取全程不含税贷收入 75万元,并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支付给乙货运企业(一般纳税人)联运运费,井取得乙货运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
(3)当月购进5辆运输用的卡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金额55万元;购进一辆办公自用的小轿车,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加税合计金额22.6万元,
(4)将部分自有车辆对外出租,取得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租金6万元,
(5)当月一辆运营货车需要修理,取得汽车修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维修费1.8万元,
(6)因保管不善 ,上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的一批零部件丢失,该批零部件账面成本2万元。其中运费成本0.3万元(当地-般纳税人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 ,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不会可以先不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
(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3/21 15:55
业务1销项税额的计算是
204/1.09*0.09=16.84
2022 03/2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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