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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612日.向丁企业采购 A 材料1000干克,买价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5600元: T 企业已代垫运杂费2000元、增值税税额180元。取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共137780元,已通过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支付,材料尚未运到。 7.20日,向丁企业购头的 A 材料运达,验收入库950千克,短缺50千克,原因待查。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22 03/20 20:09
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你好,学员,这个具体咨询什么问题
2022 03/2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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