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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6.8万元;应税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该制药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6.20B.8.47C.10.73D.13.00 :B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6.8×50÷(100+50)=2.27(万元),故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2.27=4.53(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100×13%-4.53=8.47(万元)。 为什么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50? 不应该是100+50吗?可是这样算的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了,我不理解式子为什么是这样写的?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2 03/20 17:52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题目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是0啊,只有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50万 所以 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0+50万=50万 当期全部销售额=100万+50万=150万 
2022 03/2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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