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9 月 1 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
为 200 万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产品成本 130 万元。
2021 年 9 月 15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寄来的一张期限为 3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面值为 226
万元,抵付产品的价款和增值税款。2021 年 12 月 15 日,甲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
额 226 万元存入银行。
要求: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上述业务做出相关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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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2 03/20 16:33
你好
销售的时候,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票据的时候,借:应收票据,贷:应收账款
收回票面款项,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票据
2022 03/2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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