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企业2020年6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2日,销售B产品一批,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 30000元,增值税390·元,代购货单位垫付运杂费500元,已办妥托收手续。
(2)6日,销售B商品一批,售价为80 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给予购 货方1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72 000元,增值税9360元。
(3)18日,向甲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元,增值税5200元。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力2/10,n/30,商品已发出,并办妥托 收手续。企业按照总价法计量应收账款。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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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2 03/20 13:34
你好!
1.借应收账款30000*1.13+500=34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0*13%=3900
银行存款500
2022 03/20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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