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一年可以填几项?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2 03/12 09:15
你好
继续教育
此项附加扣除,涉及两种继续教育:
(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1.前提条件
仅限在中国境内接受。如果是在境外,则不允许扣除。
2.扣除期间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
(2)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此处强调的是“同一”。如果结束一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再开始另一项,那么可以分别扣除48个月。但如果是两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呢?笔者认为,如果二者期间完全重合,则选择其中一项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即可;如果二者期间不完全重合,那么在不重合期间内可以按实际情况分别填报,重合期间内应择一项填报。
(3)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3.扣除主体
如果接受的是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4.扣除标准
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即就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纳税人每年可享受的最高专项附加扣除额为400*12=4800元。
2022 03/12 09:1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