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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一年可以填几项?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2 03/12 09:15
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继续教育   此项附加扣除,涉及两种继续教育:   (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1.前提条件   仅限在中国境内接受。如果是在境外,则不允许扣除。   2.扣除期间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   (2)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此处强调的是“同一”。如果结束一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再开始另一项,那么可以分别扣除48个月。但如果是两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呢?笔者认为,如果二者期间完全重合,则选择其中一项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即可;如果二者期间不完全重合,那么在不重合期间内可以按实际情况分别填报,重合期间内应择一项填报。   (3)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3.扣除主体   如果接受的是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4.扣除标准   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即就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纳税人每年可享受的最高专项附加扣除额为400*12=4800元。
2022 03/1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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