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20年10月30日销售产品一批,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3%,产品已经发出,次日收到附有追索权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年利率4%,期限6个月。甲企业于2021年2月9日将票据贴现,贴现率6%。应收票据年末计算利息,票据到期时对方无力支付。
要求:(1)编制销售产品收到带息商业汇票时的会计分录。
(2)2020年年末,计算票据应收利息金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3)2021年2月9日,计算票据贴现金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4)编制票据到期时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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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2 03/11 15:20
1借应收票据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3
2022 03/1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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