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全部用于生产A、B两种产品,其中A产品为应税货物,税率为13%,B为免税货物。所生产的A、B两种产品当月全部对外销售,不含税收入分别为180万元、120万元,且已分别核算。假设能够划分进项税额,A、B两种产品各占50%,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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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2 03/11 11:11
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是100*13%*120/(180+120)=5.2
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100*13%=13
2022 03/1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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