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有两个股东,假设注册资本100万,两个股东分别认缴50万,之后公司决定注销解散,截至此时,a股东已经实缴了50万,b股东没有实缴(一分都没有实缴),那这个b股东,是否需要在注销前,实缴完毕后,再注销?可能要分类讨论,公司注销时,是否有债务,公司目前财产是否足以承担负债,分别对应的情况。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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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2 03/08 09:50
同学你好
这个不用实缴
只要按照应实缴的金额乘以万分之五交印花税就行了
2022 03/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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