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劳务派遣公司,我们公司派遣出去的人在汇算清缴计算从业人数的时候,是属于我们公司,还是属于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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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2 | 提问时间:2022 03/07 18:11
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1 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 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规定,“104 从业人数”:纳税人填报从业人数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单位为人。
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本着合理性原则,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2022 03/0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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