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自然人A独资成立,注册资金认缴50万,实缴40万;现在股东变更为A认缴10万、B认缴40万;但实际上没有资金往来,同时我公司亏损,净资产为负数。想咨询下,是否必须要从对公账户把这实缴的40万汇入A自然人的账户,再让自然人B向公司汇款40万才可以?如果直接在账上进行处理把实缴的金额换到B名下,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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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2 03/03 10:50
你好; 你们是要做股权转让吗 ? 你这个是有限公司还是个人独资企业; 你看看营业执照
2022 03/0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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