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B公司购进毛巾20000条,合同规定不含税单价4元,增值税率为16%,供货方代垫运费500元(普通发票),货款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现商品先到,毛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月末按合同价暂估入账,次月2日收到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分别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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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3/02 21:04
借,应收账款20000×4×1.13+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费80000×13%
2022 03/02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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