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假定某企业2018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转让国债取得净收益5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2150万元,全年发生销售费用410万元(其中广告费支出120元),管理费用23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4万元),利息费用170万元,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40万元),假设不存在其他纳税事项。计算该企业201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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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2 02/24 18:48
广告费扣除的限额=(3000+120)×15%=468(万元),实际发生了120万元,销售费用准予全部扣除;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24×60%=14.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0.5%=(3000+120)×0.5%=15.6(万元),按14.4万元税前扣除,实际发生24万元,应调增9.6万元。
会计利润=3000+520+120-2150-410-230-170-70=610(万元),捐赠扣除限额=610×12%=73.2(万元),可据实扣除40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10+9.6)×25%=154.9(万元)
2022 02/24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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