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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酒厂2015年7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800公斤,成本为20万,作为礼品赠送品尝,没有同类售价。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10%,粮食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则该批白酒应纳消费税为( )万元。参考解析:组成计税价格 =[20 ×(1 10%) 800 × 2 × 0. 5 ÷ 10 000]÷(1 - 20%)= 27.60(万元),应纳消费税额 = 27.6 × 20% 800 × 2 × 0 . 5 ÷ 10 000 = 5.60(万元)。为什么还要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17 03/11 16:42
8478498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为什么还要 除10000呢,从量计征不是800*2*0.5么?
2017 03/1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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