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技术开发咨询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
(1)为我国境内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铲品研发服务并提供咨询业务,取得含税研发服务收人30万元、咨询收入10万元,发生业务支出7.2万元,其中研发人员工资6万元,研发人员国内出差飞机票款0.4万元(票价0.3万元、燃油附加费0.1万元)、为乙企业项目组成员购买出差飞机票款0.8万元(票价0.6万元、燃油附加费0.2万元)。飞机票款均取得了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
1.第(1)项业务应计提的销项税额为多少?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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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5 | 提问时间:2022 02/07 10:52
30+10=40 40/1.06*0.06=2.26 销项税额是2.26
0.4/1.09*0.09=0.03 进项税额
2022 02/0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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