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自然人在出生之前为什么能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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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2 01/28 17:22
同学你好,自然人在出生之前的某些情况下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胎儿不是自然人。只有出生后才能算做自然人。凡涉及胎儿利益保护时,包括遗产继承、对胎儿的侵权损害、赠与或者遗赠等,法律上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权利和利益由此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根据这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2022 01/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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